旧机动车鉴定估价操作程序
一、前期准备
旧机动车鉴定评估的前期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业务接待、收集资料、签订评估委托协议书。根据鉴定评估的要求,向委托方收集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附加税、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相关资料,并详细了解被评估车辆的使用用途、事故情况和维护保养情况,由鉴定评估人员填写《委托评估车辆基本信息表》。
二、实地考察
实地考察的主要任务是现场检查手续、核查实物、验证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并由至少两名旧机动车专业鉴定评估现场鉴定被评估车辆技术状况和车辆现时状态。
三、评定估算
一方面要继续收集所欠缺的资料,另一方面对所收集的数据资料进行筛选整理;根据评估目的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车辆进行评定估算,确定评估结果,并填写《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作业表》。
四、自查及撰写评估报告
对整个评估过程进行自查,对鉴定评估的依据和参数再进行一次全面核对,在重新核对无误的基础上,撰写评估说明和报告。
五、对相关资料进行备份整理,登记造册归档。
安徽新起点旧机动车价格评估事务所
2005年7月21日 |